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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「雲林縣政府辦理強制性親職教育裁罰基準」,業經本府106年10月3日府行法一字第1062903904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裁罰基準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7/10/3
發文日期:2017/10/3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62903904B
主旨:有關「雲林縣政府辦理強制性親職教育裁罰基準」,業經本府106年10月3日府行法一字第1062903904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裁罰基準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及第160條規定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發布令
  • 裁罰基準